王吉倉律師幫助農民工成功討薪維權
時間:2018-6-7 14:24:25 來源: 閱讀次2014年1月29日,《燕趙都市報》第4版“為農民工討薪”專版采用較大篇幅報道了東光小馮成功討薪并獲得補償的“案例”。這個“案例”是本所律師實施法律援助,參與“善行河北?律師公益行”活動,成功幫助農民工實現維權的典型案例。
“善行河北?律師公益行”活動,是河北省文明委、河北省司法廳于2013年9月1日啟動的。2014年1月14日,河北省律師協會發出《關于做好春節期間公益服務深入推進“善行河北?律師公益行”活動的通知》,倡導律師圍繞春節,繼續做好公益服務工作,主動服務農民工、消費者、未成年人、婦女兒童及其他貧弱群體。
現將《燕趙都市報》的報道原文轉發如下:
心細讓小伙成功討薪并獲賠償
本報駐滄州記者 李家偉
1月28日臨近中午,家住東光縣的小馮高興地給河北海岳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吉倉打來電話,說自己被拖欠的5600元工資全都追討到了,實際拿到手的是10000元(包括4400元的補償金),他感謝律師幫助維權討薪。而回顧小馮的這條“討薪路”,有不少值得用工企業和打工者深思的地方。
工資延期發放選擇離開
2013年2月下旬,80后農民小馮在網上看到附近的一家個體企業招聘職工,便通過電話聯系了老板,去這家企業打工,從事電焊工作。老板和老板娘對小馮說,每個月基本工資2800元,每天還有4元錢的飯費,加班另算,但是得“押”一個月的工資。
干了幾個月后,小馮發現老板實際上一直“押”兩個月的工資,這讓想學其他技術正缺錢用的小馮產生不滿,動了離開這家個體企業自己去闖天下的念頭。
2013年11月4日,在工作之余,小馮向老板和老板娘訴說了自己想離開廠子去謀求其他發展的想法,老板和老板娘沒有明確表態。次日上午,小馮再次找到老板,老板說:“不能擋了你發財的路,不干就不干吧?!毙●T便離開了這家企業。
自行討薪無果開始投訴
2013年11月中旬,到了正常發薪的時間,小馮去找老板娘索要拖欠的工資,因為平常就是老板娘給發工資。老板娘說,現在沒有錢,有錢也得先給現在上著班的工人們開,最快也得春節后才能給小馮開工資。
小馮沒有辦法,多次去勞動主管部門咨詢。2013年12月初,老板主動給小馮打電話,讓小馮去拿工資,但是只給了當年8月份的工資。
又等了一段時間,小馮去要9月、10月和11月份兩天的工資,遭到拒絕。小馮找到東光縣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對老板欠薪進行正式投訴。勞動保障監察人員告訴小馮,老板拿來了考勤表,上面顯示小馮沒干幾天,老板只承認欠小馮790元工資。明明欠工資5600多元,怎么成了790元?勞動保障監察人員讓小馮拿出欠薪的證據,小馮困惑了。
請來律師幫助維權
2014年1月9日,小馮來到滄州河北海岳律師事務所,尋求律師幫助討薪。王吉倉律師詳細了解了事情的來龍去脈,查看了小馮帶來的所有資料,認為證據比較充分,能夠為小馮爭取到相關的合法權益。
這里不能不提,心細的小馮自己在本子上畫了考勤表,上面記錄得十分細致;老板娘每次發放工資時簽發的工資條,甚至是裝工資的有字的信封,他都保留了下來。
1月16日,經過充分準備,王吉倉律師前往東光幫助小馮維權。在東光縣勞動保障監察大隊,王吉倉律師申請查閱并復制了該大隊1月9日制作的《勞動保障監察調查詢問筆錄》。勞動監察人員表示,由于個體企業尚未提交營業執照等,需要進一步調查取證。王吉倉律師提出,小馮依法可以提出的索賠事項總額可達3.5萬余元,希望監察人員在調查過程中對個體老板進行法律宣傳和教育,自己也會做通小馮的工作,爭取雙方調解處理。
討薪成功還獲賠償
1月23日,小馮告訴王吉倉律師,勞動保障監察人員回話說,對方已經同意給他10000元了。
1月27日,王吉倉律師專門為小馮起草一份協議書,寫明小馮本應獲得工資及各項賠償共計3.5萬余元,只收取1萬元,其余自愿放棄。小馮當日把協議書交給了勞動保障監察人員,聲明如果老板一方春節前不給錢,春節后就會堅持高額訴求,不再大幅度讓步。
1月28日,小馮、勞動保障監察人員先后與王律師聯系溝通,加上中間人協調,11時,小馮給王吉倉律師打來電話,說自己給對方出具了收條,寫明收到工資5600元、補償金4400元,已經收到了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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